條款和狀況

財富恢復專家有限公司

條款與條件

1.簡介

1.1 財富恢復專家是財富恢復專家有限公司的商號。

1.2 財富恢復專家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務受律師標準委員會監管和授權。我們在律師標準委員會的註冊號碼是 ER185624。這些條款和條件是為了遵守律師標準委員會和律師協會推薦的某些標準而製定的。他們的另一個目的是盡可能清楚地向客戶表明他們可以從我們這裡獲得的服務標準、我們對所做工作的收費金額以及我們的收費方式。

1.3 這些條款和條件不影響管理律師業務的法定和普通法規則。然而,如果條款和條件與此類規則之間存在衝突,則在可能的情況下,以條款和條件為準。

1.4 當這些條款和條件中使用「我們」和「我們」時,它們指的是 財富恢復律師有限公司。該公司在英格蘭和威爾斯註冊。其註冊號碼為11325165,註冊辦事處位於36 John Dalton St, Manchester, M2 6LE。

1.5 本條款與條件、我們可能向您發送的任何確認您向我們發出的指示的信函以及該信函中提及的任何文件,共同構成我們與您簽訂合約的業務條款和條件。

2.服務標準

以下幾點顯示了我們如何就您委託我們處理的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的一般政策。更具體的目標在「我們的服務標準」文件中概述。

2.1 使用簡單的英語:我們的目標是在書面和口頭交流中使用簡單、直接和非技術性的語言。如果其他人或組織的文件和通信未以此類語言表達,我們將在合理可能的範圍內清楚地解釋其含義。

2.2 讓您了解事情進展:我們會定期讓您了解事情的進展。

2.3 解釋我們正在為您做什麼:隨著您的事務進展,我們將告知您正在為您進行哪些法律和其他工作。我們可以透過書面形式、電話或電子郵件進行此操作。

2.4 費用資訊:我們將定期告知您您的事項所花費的費用。如果我們按固定費用收費,一旦發現我們需要做的工作超出了工作範圍,我們會立即通知您。如果我們對所涉及的工作量進行了估算,那麼一旦發現估算值將被超出,我們將立即通知您,並說明為什麼或完成工作所需的時間超出了我們的估算以及原因。

2.5 時間表:我們將向您提供有關我們代表您執行的工作的每個階段可能需要多長時間的資訊。我們也會告知您我們給予的時間安排是否有或可能發生任何重大變更。

2.6 告知您有關您的事項的風險和利益:我們將告知您,您所尋求的結果或您希望實現的目標是否值得追求,以及您需要花費的法律費用(包括我們的費用)、其他費用以及您可能面臨的任何風險。如果情況有重大變化,我們會及時通知您。

2.7 為您的事務提供資金的方式:我們會不時檢查是否有資金來源來支付處理您的事務所必須支付的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

3.對代表您所進行的工作的責任

3.1 將負責執行您事宜的全部或大部分工作的人員已在本條款與條件隨附的信函中列出。

3.2 在某些情況下,某些工作可能適合由其他工作人員(例如律師助理、秘書或支援人員)來執行。這使我們能夠為您提供更有效率的服務,並對所完成的工作收取適當的費用。此類工作人員的所有工作均在律師的監督下進行。

4.費用及開支

4.1 我們如何收費

我們透過多種方式收取工作費用:

4.1.1 您向我們支付固定金額;

4.1.2 我們提供可能的費用金額估算;

4.1.3 我們的費用取決於我們處理您的問題所花費的時間。我們的收費方式已在隨附於這些條款和條件的信函中說明。

4.2 固定費用安排

4.2.1 如果我們同意向您收取固定費用,通常無論您的事務是否按預期或設想進行,或者是否實現了您希望的結果或目標,您都必須支付該費用。例如,如果您要求我們幫助您購買房產,但擬議的交易未完成(因為交易的另一方未簽署合約或您未能獲得購買房產的資金),您仍必須向我們支付固定費用。

4.2.2 如果我們同意以固定費用工作,我們會做出一些假設,或指定我們將要做或不會做的工作。如果假設不再滿足或我們需要做超出規定範圍的工作,則需要向您收取更多費用。然後,我們將與您達成協議,收取進一步的固定費用或按時間收取費用(如下文第 4.4 段所述);否則,聘用合約將被終止。

4.2.3 我們所做的假設或我們指定要做的工作均列在這些條款和條件隨附的信函中(或信函中提及的其他文件中)。

4.3 預計成本安排

4.3.1 當我們提供費用估算時,該估算通常是基於我們對處理某事所需工作量的看法。為此,我們將做出某些假設。隨附這些條款和條件的函件將列出我們收取估計金額的相關假設。

4.3.2 如果假設變更或我們收取的估計金額不再切合實際,我們將立即通知您並討論下一步措施。然後,我們將與您達成協議,收取進一步的固定費用或按時間收取費用(如下文第 4.4 段所述);否則,聘用合約將被終止。

4.4 根據我們處理您的問題所花費的時間收取費用

4.4.1 如果我們同意根據處理您的問題所花費的時間向您收取費用,我們的費率將在我們給您的客戶服務信中提供。

4.4.2 我們撰寫的例行信件或電子郵件以及我們撥打和接聽的例行電話均按十分之一小時為單位收費。其他信件、電子郵件和電話將根據所需時間長短收取費用。

4.4.3 每年 9 月 1 日,我們會檢視我們的小時費率。我們將告知您新的費率。

4.4.4 除了我們花費的時間之外,我們還會考慮其他各種因素,包括所涉問題的複雜性、必須採取行動的速度、問題所需的專業知識或專業知識,以及(如果適用)所涉財產或標的物的價值。如果事情比預期的更複雜,或者必須在緊急情況下或在工作時間以外進行,我們的費率可能會上調。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費率不會超過通常小時費率的 10%。

4.4.5 如果您需要更多資訊或對年度審查後的費率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我們聯繫。

4.5 增值稅

我們依照進行工作時適用的稅率將增值稅加到我們的費用中。目前這一比例為20%。我們的增值稅登記號碼是 322119739。

4.6 支出

您還必須支付與您的案件相關的費用(通常稱為「支出」)。這些費用包括影印費、快遞費、差旅費、海外電話費以及使用其他專業人士和人員(如測量師、會計師、律師和其他代理人)服務的費用。也可能需要支付中央和地方政府、監管機構和其他機構的費用(例如法院費用、搜索費、公司搜索費等)、透過電子或其他方式轉移資金的費用以及銀行匯票。這些物品通常需要繳納增值稅。由於我們受到律師標準委員會 (BarStandards Boars) 的監管,我們不能扣留客戶資金或代表您支付支出。我們可能會要求您在第三方支付服務處開設帳戶並提前支付款項。

4.7 額外工作

如果我們需要進行一些不可預見的額外工作,我們會通知您(通常在我們進行之前)並向您提供費用估算。這種情況可能是由於意外的困難、您的要求發生變化或事情進展過程中情況發生變化(例如,涉及此事的另一方或多方的意外行動或不作為)而發生的。

4.8 事項未了結

如果您的事宜尚未結束,我們仍將收取我們為您花費的時間以及產生的支出和費用。您仍然必須支付我們的費用和開支。

4.9 帳戶經費

我們沒有客戶帳戶,也不會在帳戶上持有資金

4.10 我們如何處理發票付款

4.10.1 您可以透過支票或電子支付方式支付我們的發票。

4.10.2 如果您將任何現金直接支付到我們的銀行帳戶,我們可能需要進行調查以確定資金來源。如果是這種情況,我們可能會決定向您收取調查費用。

4.10.3 如果我們需要向您付款,我們只會以您的名義開支票或以您的名義將錢直接匯到銀行或建房互助協會。我們不會向第三方或以現金形式付款(無論是向您還是第三方)。